【如何认定危险驾驶罪中规定的追逐竞驶情节恶劣】在司法实践中,危险驾驶罪是近年来打击的重点之一。其中,“追逐竞驶”作为该罪名的重要构成要件之一,其“情节恶劣”的认定标准一直是法律适用中的难点。本文将从法律依据、司法解释及典型案例出发,对“追逐竞驶情节恶劣”的认定进行系统梳理,并以表格形式直观呈现。
一、法律依据与概念界定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的规定,危险驾驶罪包括以下情形:
- 追逐竞驶,情节恶劣的;
-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;
- 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,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,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;
- 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,危及公共安全的。
其中,“追逐竞驶”是指两名以上机动车驾驶人,在道路上相互追赶、竞赛的行为。而“情节恶劣”则是判断该行为是否构成犯罪的关键要素。
二、“追逐竞驶情节恶劣”的认定标准
在司法实践中,法院通常结合以下因素综合判断“情节恶劣”:
| 判断因素 | 具体表现 |
| 行为持续时间 | 竞驶行为持续较长,如超过5分钟或多次发生 |
| 行为发生的地点 | 在城市主干道、学校周边、医院附近等人员密集区域 |
| 车辆数量与速度 | 参与车辆多、速度明显高于限速,存在超速行为 |
| 是否造成危害后果 | 是否导致交通事故、人员受伤或财产损失 |
| 是否有前科 | 行为人是否有类似违法行为记录 |
| 社会影响程度 | 行为是否引发公众关注或媒体曝光 |
三、典型案例分析
1. 案例一:高速公路上多次追逐竞驶
两辆轿车在高速公路上连续追逐,最高时速达130公里,且未保持安全距离。法院认为该行为严重扰乱交通秩序,属于“情节恶劣”。
2. 案例二:夜间在居民区竞驶
两辆摩托车在深夜的小区内追逐竞驶,虽未造成事故,但严重影响居民生活,被认定为情节恶劣。
3. 案例三:多人参与、持续时间长
多人参与竞驶,持续时间长达10分钟,且涉及多条街道,社会影响恶劣,被认定为情节恶劣。
四、总结
“追逐竞驶情节恶劣”的认定是一个综合性、动态性的过程,不能仅凭单一因素做出判断。司法机关在审理此类案件时,应结合具体案情,全面评估行为的时间、地点、方式、后果以及社会影响等因素,确保法律适用的准确性与公正性。
表格总结:
| 项目 | 内容 |
| 法律依据 | 《刑法》第133条之一 |
| 概念定义 | 两人以上在道路上相互追逐、竞赛的行为 |
| 关键要素 | 时间、地点、车辆数、速度、后果、前科、社会影响 |
| 认定标准 | 综合评估各项因素,判断是否达到“情节恶劣” |
| 典型案例 | 高速、夜间、多人参与、持续时间长等情形 |
通过上述分析可以看出,对“追逐竞驶情节恶劣”的认定,既需要法律的明确规定,也需要司法实践的灵活运用。只有在准确把握法律精神和现实情况的基础上,才能实现公正裁判,有效遏制危险驾驶行为的发生。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