唯物辩证法的三大基本规律五大范畴(唯物辩证法的三大基本规律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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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去百度文库,查看完整内容> 内容来自用户:xumenglei 哲学多选题: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规律有A.本质决定现象的规律B.对立统一规律C.质量互变规律D.否定之否定规律BCD质量互变规律:量变积累到一定程度会引起质变,质变带来的结果会引起量的变化。
2、简单地说吧,水不断加热就变成水蒸气,热的积累是量变,最后会引起质变,质变的结果必然会带来水的量的变化。
3、对立统一规律:事物是由互相对立的两个方面组成的。
4、他们矛盾的统一在事物中,这个在社会科学中比较好懂,用在自然科学中有些牵强。
5、我们学的时候讲细胞,只能理解为细胞的产生于消亡细胞在不断的分裂,有发展有继承,你要理解唯物辩证法最基本的两个观念:世界是物质的,物质是运动的。
6、对立统一讲的就是运动的规律。
7、相互斗争,相互对立,即对立又统一,少了谁也不行。
8、当然你如果讲的是一张桌子,肯定用不着这么复杂的规律。
9、否定之否定规律:事物是处在不断的发展于运动中的,发展的规律就是否定之否定规律,水稻是对种子的否定,水稻结了种又是对水稻的否定,是对原来种子的否定之否定,但不是简单地重复,他一定是螺旋式的上升过程。
10、否定之否定规律事物发展的完整过程不是通过一次否定完成的,而是通过“肯定-否定-否定之否定”,即两次否定三个阶段实现的。
11、第三个阶段在更高级的基础上重复了第一阶段的某些形式、特征,因而呈现出仿佛回到出发点的运动。
12、这就是否定之否定揭示的事物发展的周期性,从内容上看它说明了事物自我发展,自我完善的辩证运动。
13、从形式上看,则是螺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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